他山之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后勤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加强总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支持总公司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构成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对总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的制度。
  第三条 会议由总支书记、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支成员组成。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也可扩大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由总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协商召开,根据议题内容,按照党政职责分工,由总支书记或总公司总经理主持。
  第五条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前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有关人员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认真做好会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 主要议题范围

  第六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问题。
  第七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
  第八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人事问题,如人员调配、干部任免、技术职称评聘、人员聘用、年终考评及奖罚、工资及酬金调整等。
  第九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财务及分配问题,如年终分配以及与财务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一条 讨论研究总公司经营过程发生重大问题,如总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大宗设备的采购、经营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十二条 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

第四章 议事原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要充分体现总支和行政之间共同负责、分工合作原则。
  第十四条 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中,每个成员既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又要实事求是,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允许保留个人的意见,但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会议要讲求效率和质量。凡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坚持走群众路线,尽量避免临时动议。研究讨论中,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可暂时休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有关方面协商,或请示上级分管领导,待意见比较成熟后,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对一时难以提出比较明确意见的重大问题,可先讨论,不作结论,待意向比较明确后,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
  第十六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遵守组织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第十七条 会议讨论的问题涉及与会人员时,会议主持者应提醒被涉及人员主动回避。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决议的督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