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根据入围供应商协议第七大条第三小条“乙方在每次招标过程中必须参与报价,所报价格必须合理,不得虚报价格,三次不报价或三次虚报价格,一经发现甲方将乙方从入围供应商库里移除,且同一协议期内乙方不在入围供应商库。”
经系统核实,针对违反协议规定的供应商做相应处理:
1、供应商所对应的品种三次未参与报价的,后勤保障部近期将取消相应品种的报价资格。
2、供应商可以报价的所有品类三次均未参与报价的,后勤保障部近期将从入围供应商库里移除。敬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