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后勤保障部食堂供应商邀约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简述: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常熟,是一所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多人,教职工1350多人。常熟理工学院后勤保障部目前经营两校区教工食堂和东湖校区子悦餐厅(学生食堂)。

为确保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师生权益。自20207月份常熟理工学院后勤保障部实施 “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以来,形成了“学校在线发布食材招标、供应商在线报价,学校在线开标,系统自动生成订单、溯源自动集成、核磅智能验收、线上自动完成对账、公开财务结算”的食堂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为进一步拓展供应商渠道,常熟理工学院后勤保障部采用供货商资格准入制,设立供应商库,面向社会,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入库合作,入库供应商须在学校“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开展线上食材报价、供配、对账结算等工作,现进行新一轮供应商邀约工作,将有关邀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模式:

1、采取入围供应商竞价模式,经过评议确定入围食材供货服务商的名单。

2、食堂食材采购原则上只在入围投标人名单范围中选择。

3、竞价开标具体选择方式:由后勤保障部组成开标评议小组确定。

4、竞价采购周期:原则上每月1次。特殊品类具体另议。

二、食材供货品类与招标包段划分:

标段1:蔬菜

标段2:肉类(牛、羊等)

标段3:水产品类

标段4:冷冻品类(以下冷荤制品除外:鸭边腿、鸡边腿、琵琶腿、鸭腿、鸡、鸡胸,为学校大宗物资采购)

标段5:禽类

标段6:蛋类(鸡蛋除外,为大宗物资采购)

标段7:豆制品类

标段8:调味品类

标段9:南北干货类

标段10:面点类(生面+馄饨皮等)

标段11:饮料、乳制品类(酸奶、纯牛奶等)

标段12:面粉类

标段13:早点类

标段14:半成品类

涉及的大宗物资,由学校签约的大宗采购商提供。

三、供货商准入要求:

1、总体要求:

1.1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品类须在营业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除食用农产品外,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类须在许可范围内。

1.3在苏州市大市范围内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1.4在经营场所内需配备车辆。

1.5具有固定送货人员及驾驶证。

1.6送货人员健康证。

1.7供货商必须有对公账户(后勤保障部不接受私人转账)。

 2、食材质量标准:

  2.1蔬菜水果类质量要求:

蔬菜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具有农药残留的抽检能力,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水果质量要求: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具有农药残留的抽检能力,对水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入围后,快检设备须接入“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快检数据接入“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2.2肉类(含牛、羊等)质量标准:

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原则上肉制品配送须配备冷藏车。

2.3水产品类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具有非法添加剂与兽药残留的抽检能力,对水产品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检测项目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呋喃唑酮”“氯霉素”。

入围后,快检设备接入“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快检数据接入“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原则上须具备运输鲜活水产所需增氧装置,提供相关装置照片材料。

  2.4冷冻品类质量要求:

必须具备冷冻品冷库环境,冷库温度严格在经营品类要求范围内,提供冷库照片、地址等证明材料,原则上肉制品配送须配备冷藏车。

经营品牌具有品牌商授权书,授权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冷冻海鲜类产品,必须建有溯源体系,具有原料来源、分拣包装过程等溯源二维码并向社会公示,入围后,溯源体系须接入“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2.5禽类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标准,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2.6禽蛋质量要求:

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2.7豆制品质量要求:

豆制品必须为品牌厂家生产产品,提供品牌名称、品牌营业执照、品牌生产许可证,品牌质量安全体系,品牌授权书(厂家直供可不提供)。

豆制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豆制品厂家建有溯源体系,对原材料进货批次、生产投料过程、出厂检测报告组成产品溯源二维码并向社会公示,入围后,溯源信息须接入“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2.8调味品(食盐除外)质量要求:

酱油符合GB 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

 2.9南北干货质量要求:

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

具有非法添加剂的抽检能力,对干货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

入围后,快检设备接入“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快检数据接入“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2.10米面食用油质量要求:

食用油质量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

大米质量要求:一年内新大米,符合GB/T 1354-2018《大米》、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标准。

面粉质量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米面制品质量要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2.11乳酸菌饮料质量要求:

乳酸菌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按照《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1-2003)》执行。

 2.12半成品质量要求

食品半成品质量要求是根据食品的种类来确定的,其质量都需要达到食品标准才可以。

3、供货服务要求:

3.1每天送货,具体根据学校的需求。

3.2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每次的供货清单须提供“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的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各所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人向各学校食堂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投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严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4蔬菜水果、水产、干货每次供货原则上需提供食材的统一快检检测报告单(检测数据须实时上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所投入的所有送货货车消毒记录(主要包含消毒人员、是否消毒、消毒时间等)。要求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车辆彻底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3.6投标人原则上须具有电子合同签约服务能力,在特殊情况下,能进行全程无接触电子合同签约。

3.7投标人

4、其他

入围供货服务商均需纳入 “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开展相关活动。

四、供应商提供材料

供应商入库采取自愿原则,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供后勤保障部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后勤保障部将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确定入库的供应商。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资料;(必须)

2.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外,必须);

3.厢式货车、冷藏车辆照、行驶证复印件、自有或租赁证明(必须);

4.配送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必须);

4.相关代理、经销品牌经销许可

5.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

五、入库供货商的权利和义务

1、入库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后勤保障部食堂食材采购原则上仅面向入库供应商开放,入库供应商享有在“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按相关规则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权利。

2、入库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和后勤保障部有关采购的规定;

2)自觉配合接受“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使用培训,并配备满足“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运行的电脑和网络;

3)参加采购活动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不得恶意质疑或投诉;

4)中标或成交后,应及时履约;

5)接受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常熟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奚老师(0512-52251664

常熟理工学院后勤保障部餐饮服务中心 沈老师(0512-52251362

五、其他事项

请于617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8755347@qq.com

常熟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部)

202463



  • 附件【报名表.docx】已下载